——来源:法治日报
自9月中旬开始,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谋划、多措并举、细致部署,启动“暖企”行动,依法依规助力企业修复信用,共为辖区1063家企业恢复信用,失信企业占比从0.34%降至0.169%,提升了廊坊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水平。
加强“府院联动”,全力打造“信用廊坊”
2023年9月,廊坊中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廊坊市营商环境半年测算工作约谈会议暨年度评价调度会议精神,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密切加强与信用办、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各自工作目标、任务。
廊坊中院广泛调研,主动学习先进经验,通过召开严重失信企业治理专题会议、联合出台文件、定期磋商、专人对接等方式助力企业新生,全力打造守信践诺信用环境。廊坊中院与市信用办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失信治理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廊坊中院发布《关于集中开展严重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不断提升“信用廊坊”建设水平。
全面排查调查,精准修复企业信用
“暖企”行动开始后,“谁能退?怎么退?”成为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廊坊中院执行局局长寇友靖将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总结为十六个字:清查梳理、核查摸底、分类造册、依法处置。
清查梳理:廊坊中院会同信用办系统梳理失信企业名单,核查摸清失信企业注册地、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
核查摸底:根据已查清的失信企业信息,廊坊法院联合信用办、乡镇(街道、园区)联合开展现场调查工作,逐一案件约谈当事人,填写《失信被执行企业相关信息摸底表》。
分类造册:依据核查情况,综合考虑失信企业情况,按照“集中清理退出一批、帮扶一批、惩戒一批”工作思路,分类建立“退出、帮扶、约束”三类清单台账。
依法处置:按照清单台账,分类采取措施,尽快尽早修复信用。针对“退出”企业,完善“执转破”机制,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完成案件流转;针对“帮扶”企业,督促失信企业履行义务,或促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针对“约束”企业,加大曝光悬赏力度,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倒逼失信企业履行义务。
加强源头治理,彰显“暖企”司法温度
廊坊某本地企业的家具产品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良好口碑,但因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流断裂,在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中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刚刚恢复生产,一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企业将无法正常生产。法院研究认为该企业有积极履行意愿,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决定对该企业给予60日的宽限期。该企业积极恢复生产,宽限期还未届满便分期履行了义务。
廊坊中院对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意愿的被执行企业,经其书面申请并作出履行承诺后,可以给予其一定失信宽限期。同时,如果被执行企业无其他关联案件且情形尚属轻微的,廊坊中院向其发出《失信惩戒预处罚通知书》,提前告知企业负责人后果,通过预处罚督促其自动履行。“宽限期”和“预处罚”制度为被执行企业预留履行时间、告知责任义务、利于自动履行,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客观处境和主观意愿,充分彰显法院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