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解读⑨ | ​立足流域实际 把握科学内涵 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见效

栏目: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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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解读⑨ | ​立足流域实际 把握科学内涵 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见效

——来源:生态环境部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明确部署。准确把握《规划》目标要求,对推进《规划》有序实施意义重大。
  一、《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规划》系统总结评估了“十三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研究提出了“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等。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推进《规划》落地实施,需重点把握六个坚持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推进实施好《规划》需重点把握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着力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规划》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立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产品,在规划指标设计上,增加了方便群众理解、判断、监督的亲民指标,提出了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加强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等重点任务,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亲水需求,以“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坚持三水统筹,协同联动。《规划》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机制,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监管,推动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还,推动部分断流河段恢复有水,力争在“有河有水”上实现突破。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着力补齐流域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和欠账,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水平,统筹抓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力争在“人水和谐”上实现突破。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加强水源涵养区、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重要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增强流域生态功能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力争在“有鱼有草”上实现突破。此外,《规划》还从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的具体要求。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规划》充分考虑各流域资源禀赋、生态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特殊性和差异性,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提出了全国七大流域及东南、西北、西南三大诸河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和重要水体保护要点。其中,松花江流域按照“两干、两源、一线、多点”空间布局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辽河流域按照“两廊、两源、一区、一点”空间布局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动落实生态流量,改善重污染水体水质。
  五是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规划》鼓励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先行先试,力争在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松辽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部分地区畜牧养殖业发达,面源污染强度较大,化冰期和汛期水质易波动,部分源头区背景值影响大。针对流域特点和问题类型加强适用性技术研发,松花江流域重点关注农田退水治理、风险监管与有毒有机物全过程控制、跨界河流综合管理以及冰封期水质安全保障等技术,辽河流域重点关注湿地保护与利用、重污染支流综合整治、水生态修复和生境改善等技术。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开展规模化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背景值研究等方面工作,带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
  六是坚持多元共治,落地可行。《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从强化组织实施、健全法规标准、发挥市场作用、加大科技支撑、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全民行动等六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切实保障规划落地可行、行之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认真抓好落实。国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体制创新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立足流域实际,积极推进《规划》落地见效
  松辽流域位于我国东北部,流域面积124.92万平方公里。“十三五”以来,流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但是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水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松花江流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明显,农业种植、养殖污染量大面广,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生态流量保障仍不到位,松辽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下一步,松辽流域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推动《规划》落地见效。一是以规划目标为导向,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过程控制为手段,切实履行协同监管职责,扎实推动规划有序实施。二是落实规划调度机制,实行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化管理,指导推动规划项目落地实施。三是不断完善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研督导,落实相关方面主体责任,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筛选工作,加强优秀案例示范引领和经验推广。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松辽,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作者: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