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环境标志与绿色经济发展论坛暨中国环境标志15周年纪念活动在京举办
2009-10-15
为纪念中国环境标志实施十五周年,经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于2009年10月15日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纪念与表彰活动,对执行环境标志理念,在减少产品环境影响,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组织进行了表彰。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为本次活动题写了贺辞,吴晓青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发表致辞。
纪念活动邀请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亚洲开发银行、德国驻华大使馆公使、日本环境省及生态标签、韩国环境部及环境标志、全球环境标志网络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专家和官员,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及部分地方省市环境保护局的官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咨询机构、检验机构的专家、环境标志获证企业的代表、五十余家国内主要媒体的记者共三百多人参加。纪念活动开幕式由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唐丁丁主持,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副主任焦志延、夏光、程春明等出席了会议。
纪念活动期间,环境保护部吴晓青副部长和德国驻华大使馆魏翰楷公使出席了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举行的“中德低碳产品认证合作签约仪式”。本合作项目是环境保护部在低碳产品认证领域的首个对外合作项目。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目的旨在帮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环境责任,提高环境意识,鼓励企业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并开发和生产环境友好产品。同时希望该计划的实施可以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环境标志工作在我国的成功开展,有效推进和引导了中国绿色(环境)产品的形成和发展,改善了企业的环境行为,对保证产品质量、引导绿色消费、发展绿色经济、促进我国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过去十五年,我国已经先后制(修)订了70多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使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种类达72类,共有1600余家企业的35000多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有近亿个“十环”环境标志标识贴在产品上,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宣传绿色的使者。
版权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图片、音视频及文章,仅为传递更多资讯信息,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图片及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4、本网站的所有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做为营利性使用;若仅做个人欣赏、交流等非营利性使用,请标明出处。让我们共同尊重所有版权。
5、如有任何的意见与问题,请联系本平台编审部,发致电子邮箱:7737099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