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共青团中央以发改财金〔2016〕768号文批复同意我省作为全国首批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省份,同期获批的只有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成都市等9个省市区。
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为全国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