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栏目: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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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部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第一条  关爱生态环境。及时了解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信息,学习掌握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生态文明素养,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拒绝奢侈浪费,践行光盘行动,节约用水用电用气,选用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一水多用,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纸张双面利用。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理性消费、合理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减少垃圾产生,按标识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垃圾,不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不露天焚烧垃圾,少烧散煤,多用清洁能源,少用化学洗涤剂,不随意倾倒污水,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不用超薄农膜,避免噪声扰邻。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不随意引入、丢弃或放生外来物种。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争做生态环境志愿者,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做起,影响带动其他人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实践。


  第九条  参与环境监督。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公民十条 • 解读

首先,知识技能与价值观。环境知识可以划分为事实知识和行动知识,前者指向客观事实,譬如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制度,后者指向行动技能,譬如绿色低碳生活的小窍门。尽管很多公民具备良好的环境态度,赞同绿色低碳消费,但因环境知识尤其是行动知识的匮乏,导致难以践行绿色低碳消费。譬如,中国的环境标志制度创立于1993年,已经建立了环境标志、节能标志、绿色建筑标志、有机食品标志等制度。一项针对中国环境标志的公众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环境标志的认知率仍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