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市园林中心
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企业:
为规范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福州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企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我中心决定对福州市行政区内取得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开展2023下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内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96家(2023年11月15日前取得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完善《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及时更新企业文档信息,具体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质信息等基本信息。
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及《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的要求。
三、抽查监管办法
参照《福州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企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
四、抽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
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
(二)随机抽查
我中心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开展“双随机”检查。从工商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内取得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里随机抽取总数5%的企业进行检查,被抽查的企业应填报《2023年下半年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表》(详见附件),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具体抽查企业和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抽查结果运用
对抽查中发现违反法规行为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约谈、告诫、增加监督检查频率、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评审指标之一。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下半年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表
福 州 市 园 林 中 心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下半年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