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报价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接我厅“福建省产业数字化项目实施管理和服务评估”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产业数字化项目实施管理和服务评估
(二)项目要求: 组织开展调研、座谈,了解省产业数字化项目实施进展;对项目实施管理和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组织赴相关企业交流研讨并形成评估分析报告。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二)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服务能力和案例,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可靠。
(三)应有项目保障团队(不少于5人),研究团队至少应有3名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团队成员应熟悉了解熟悉福建省信息产业关政策及发展现状,有较为丰富的从事信息产业数字化项目相关业务的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产业交流会、政策辅导会等活动),近3年主持开展过省部级或省级政府部门相关课题研究;
(四)不可以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产业数字化项目实施管理和服务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1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3年8月31日18时前送至(或EMS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02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430181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产业数字化项目实施管理和服务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版权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图片、音视频及文章,仅为传递更多资讯信息,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图片及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4、本网站的所有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做为营利性使用;若仅做个人欣赏、交流等非营利性使用,请标明出处。让我们共同尊重所有版权。
5、如有任何的意见与问题,请联系本平台编审部,发致电子邮箱:7737099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