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量: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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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3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数字福州“十四五”规划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对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数字经济发展作为数字福州建设的根本着力点,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协调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等发展,为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实的数字支撑。

  一、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1.积极提升数字峰会办会水平。坚持高规格、高标准、高品质办会,深化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持续创新办会形式,办好峰会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成果展、创新大赛等各项活动,谋划更多爆点、热点活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古厝集团)

  2.不断提升数字峰会影响力。推动数字峰会招商、招展水平,不断提升数字峰会官方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运营水平,持续优化“云上峰会”“云上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平台,提升中国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影响力,展示新兴前沿技术及产品,打造数博会特色专属数字产品首发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古厝集团)

  3.持续承接数字峰会溢出效应。持续推进历届峰会签约项目转化落地,以第六届峰会为契机,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布局,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新引进数字经济项目106个以上。推动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共建国际数据港,开展安全可控、先试先行数据跨境流动业务。进一步深化闽港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加强与兄弟省市的交流,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与全国数字经济领域相关的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古厝集团、市招商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夯实数字福州基础底座

  (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积极推动标识解析体系与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福州)建设水平,新增标识注册量1800万个。推动福建省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接入人工智能算力公共服务平台。谋划建设政务数据中心、海丝大数据中心及城市物联感知系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电子信息集团等市属国企)

  2.加快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加快5G网络规模化建设和系统化应用,完善“5G+光网”双千兆城市建设。统筹推进IPv6规模化部署和应用,不断提升全市重点网站IPv6支持水平。实施“卫星+”示范应用工程,建设海丝卫星服务基地。培育发展未来网络,探索量子、类脑技术在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等小范围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稳步推进工业、农业、能源、市政、物流、生态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环境监管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农业、智慧校园、智能工厂、城市级智慧燃气、智慧供水、智慧电力等。引导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深化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标杆案例。〔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1.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加强与省级平台数据对接,拓宽省市数据回流通道,完善与县(市)区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公共数据汇聚总量突破95亿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2.推进部门数据资源主题应用。全面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构建部门数据资源库,推动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以服务政务、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为导向,优先开展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大数据跨部门应用,提升大数据精准服务和科学决策作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3.完善提升电子证照运维保障。推进电子证照覆盖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拓展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完善电子证照纠错闭环机制,提升电子证照质量。推动可信电子文件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和可信电子文件融合应用,提高各类办事材料电子化率,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再提速。〔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持续推动海事、快递、普惠金融、健康医疗等大数据产品落地,推进数据市场化要素配置,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挖掘一批数据标杆应用,促进数据产品交易,依托福建省大数据交易所,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资产运营模式,全面激发数据对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赋能作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三、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强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引领。落实市政府与信息化龙头企业的战略协议,积极推动与联通、电信等公司的信息化项目落地。强化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创新主体全链条培育,力争2023年数字经济高新技术企业累计突破2000家。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2023年累计培育140家以上省级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企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543X”新赛道格局,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深化“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2023年软件业务收入增速达12%以上。做大做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积极融入省大数据交易所平台建设。加快马尾区物联网产业集聚区、仓山区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集群式发展,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赋能作用,2023年物联网产业基地产值达430亿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50亿元。持续完善“一县一赛道”格局,推动各县(市)区明确主攻赛道,建设具有本区域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深化赛道园区精细化管理,细化任务时间表及路径图,打造一批承载赛道高质量发展的标杆性园区。聚焦元宇宙、鸿蒙、电竞、网络安全、信创、游戏出海等新兴领域,抢抓数字经济新风口。〔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委网信办、市体育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电子信息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数字化提升,做强做优。鼓励中国联通(福建)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积极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智慧园、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推动“互联网+”向农村延伸。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园区,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领军企业。推动智慧商圈、智慧海洋建设,推进金融、物流、旅游等生产、生活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引育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探索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营造数字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实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落实兑现光电产业、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招引闽籍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来榕设立区域总部、数据中心,着力构建数字经济企业梯队。加大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关注力度,强化企业上市指导、信用融资、场景建设等全方位服务。推进国家自主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科创走廊等建设,持续推动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等重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科创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数字政府高效能建设

  1.提升数字政府平台支撑能力。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构建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强化市级云平台及网络统建共享,做好政务信息化改革,提升数字化辅助政府决策能力,升级打造政务服务“一朵云”。全面提升一个综合门户能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统一流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加强数字政府行政效能。对标国家及省里关于数字政府的总体要求,尽快制定福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推进各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数字技术赋能行政管理和政府服务,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进一步推广公共信用信息和党政部门移动办公OA使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3.提高政务服务便利水平。全力支持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政务办事能力数字化转型提升,推进电子证照常态化和全流程应用,不断完善“智慧审批”“一网通办”和“一网好办”。以谋划整体构架与运营模式双提升为抓手,进一步优化e福州平台,增强e福州服务能级。做好行政服务综合信息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平台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4.提升数字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城市大脑体系,推动市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做好综合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TOCC)、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数字应用协同、基层治理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数字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电子信息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数字文化建设水平

  1.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牵头编制《福州市电竞产业发展规划》,与市属国企联合推进电竞品牌赛事及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电竞IP与古厝、温泉、山水文旅资源相结合,开发本地独特的数字化体育文旅品牌,打造数字体育新文创项目,推进电竞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委)

  2.发展数字文旅产业。充分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优势,推动数字技术在重点文旅领域的应用。依托三坊七巷、闽江之心、上下杭、烟台山、马尾船政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优质旅游资源,利用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文化教育设施,购物中心、商业街区、城市广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打造内涵更丰富、内容更优质的数字文旅典型应用场景,促进文旅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文旅消费、文旅体验,进一步释放数字文旅产业的消费潜力与市场价值。〔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大数据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名城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1.完善智慧城市底座建设。加强对智慧社区、基层治理、城市体检、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城市大脑等“CIM+应用”的支撑,以应用与场景导向强化空间数据治理,加快地名地址的推广应用与二三维模型数据更新。完善优化城市体检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分析诊断、体征监测等功能,全面促进城市体检工作常态化开展,提升城市治理的系统化和科学性。(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城乡建设局)

  2.推动党建引领社会基层治理及民生服务。推动一网统管和一网兜底工作,持续完善基层治理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赋能县(市)区级平台,推动市、县(市)区两级平台联动。梳理优化基层治理事项清单内容,实现市域范围内“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深化“近邻”党建模式,推进城市治理网格化、智能化,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需求,着力于构建现代化科学治理体系,打造问题不出社区的精细高效基层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构建数字应用示范场景。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有关工作,加快集聚数字人民币产业资源。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络身份认证与居民身份证电子证务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推进试点应用场景转化推广,力争“网络身份认证”上线并启动各试点应用场景试运行。加快“信易贷”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创新区块链应用试点,加快基层治理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的信创改造工作,结合国产化契机,依托数字中国创新大赛·信创赛道、福建省开源数字技术研究院、鸿蒙开放实验室等平台,持续完善信创领域软件开发、适配、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推进信创产业发展。推动“5G智慧港口”建设,赋能跨境贸易。加快“数智云商平台”建设,依托重点商圈、步行街打造实体商业数字化场景,推动城市商圈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数字应用场景,各县(市)区谋划、新增2—3个可对社会开放的数字应用场景,形成特色鲜明的体验线路,持续增强群众参与度、互动体验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推动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产业融合应用,持续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打造福州特色农业品牌,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农场等,有效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支持农业企业围绕农产品生产、流通及交易过程开展数字化转型。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完善农村智慧物流体系。积极推动重点农业企业申报省级、市级的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现代农业智慧园等,实现标杆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邮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市县各级互联网医院建设;进一步提升优化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智慧疾控”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和市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学影像共享以及电子病历应用等信息化项目,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福州数据集团、市电子信息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推动数字化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1.稳步推进“数字生态”建设。有序推进福州市生态云二期项目建设,加快生态环境业务和生态云系统的深度融合,积极拓展生态云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场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智能化水平,配合做好推进部—省—市系统应用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委)

  2.强化智慧水利建设。坚持“科学治水、系统治水、生态治水”理念,完善综合治水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科学系统推动优质的水利建设项目,充分运用数据集成、智能分析、北斗卫星、GIS、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 强化多时空水利数据的综合管理与分析,优化水利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数字孪生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方式保障水利数据安全,持续提升水利信息化、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智能化。探索建设“福州市数字化地籍图系统”,形成可视化地籍图信息一体化数据查询平台,确保数据的准确、安全、可靠。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基础测绘、不动产登记、海洋管理等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促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4.倡导绿色智慧生活方式。健全轨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车和步行系统协调发展的绿色出行网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进一步推广茉莉分达标用户使用e福州APP享受乘坐地铁、公交车优惠政策,推广乘车非现金支付、刷脸支付等。推广绿色出行智慧应用,扩大智能公交车站牌使用范围,完善绿色出行信息服务,强化智能化运营调度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四、强化数字福州建设“两大能力”

  (一)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1.提高关键核心数字技术攻关能力。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赛道,开展科技重大“揭榜挂帅”技术需求征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物联网四大核心产业技术研发攻关,推进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完善创新平台体系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科创走廊等建设,支持闽都创新实验室、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建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福建鲲鹏生态创新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中国·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等创新主体加快发展,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企业联合创新体等新型创新主体,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科研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委)

  (二)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

  1.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举办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等重要活动,持续压紧压实联网单位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体系,提升本地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持续加强本地重要网络系统检查检测、隐患整改等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动态清零问题隐患,进一步提升全市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切实筑牢网上阵地安全防线,严防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深化“雪亮工程”和智慧公安建设。继续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实战效能,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加强和深化规划统筹,一体化推进平安建设“雪亮工程”提升,动态监测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监控盲点补点建设,强化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共建,多渠道织密视频监控覆盖网。推进乡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关联全覆盖。充分发挥视图数据治理支撑作用,持续优化扩容公安视频网络和运行算力,不断提升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古厝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严守数据安全底线。做好信息化基础的安全防护和建设,加强健康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的数据保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开展数据安全执法、通报及整改,确保不出安全漏洞。做好数据安全立法,推动数据安全和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五、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

  (一)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

  1.完善数据相关制度体系。编制规范性文件,完善我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从资源登记、汇聚、共享、开放到开发利用、监督考核等全生命周期的工作规范。探索解决数据资产登记、运营、流通等领域的问题,确保数据资产有序、规范地运营和流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2.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落实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支持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数据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推进新兴行业标准建设,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全力支持新业态相关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3.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鼓励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

  (二)构建开放共赢的数字领域合作格局

  1.加强与国内数字城市联动。围绕数字政府领域创新服务做法、数字经济领域典型应用场景以及数字社会领域成功案例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加强省市联动与省内互动,开展不同主题的交流活动。向数字化改革走在前列的地区学习,紧盯各地数字化探索前沿,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对标对表推动福州加快数字化转型。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高端对话、交流合作平台,邀请先进数字城市来榕交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福州都市圈数字化协同发展。加强福州都市圈数字化合作,全面提升“福莆宁南岚”数字都市圈协作广度、深度,共享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云计算等数字基础设施,发挥福州在政务、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数据开发利用优势,持续推动都市圈各城市在经济、社会等方面享受数字化服务、同城化待遇。借助峰会平台,辐射带动省内城市数字化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推动数字福州国际化合作交流。不断拓展数字峰会国际化视野,将峰会建成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平台,扩大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生态伙伴圈。加强数字中国创新大赛国际合作,突出赛事国际化水平。推动游戏、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出海”,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做好服务保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欧盟、金砖国家等重点地区、主要城市以及友城的常态化沟通对接交流,与友城开展数字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和引导更多优秀案例和优质企业在世界互联网大会(WIC)、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全球智慧城市大会(SCEWC)、消费电子展(CES)、世界移动大会(MWC)、柏林消费电子展(IFA)等顶尖展会平台亮相,展示福州数字化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委、市外事办、市直有关单位,市古厝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托打造数字福州国际品牌项目指挥部,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信息化能力建设纳入数字福州相关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积极开展信息化领域相关立法准备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创新,加强项目引领,用好专项债券工具和投融资平台,探索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等方式,形成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建设机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福州数据集团、市电子信息集团、市勘测院、市招商集团)

  (三)保障资金投入。统筹全市城市信息化资金投入,结合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等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

  (四)强化人才保障。充分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举办地、“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优势,结合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福州国际人才港和科创走廊建设,强化人才保障服务政策,全力引进数字领域科技领军人才,集聚一批数字创新人才团队,培育一批“数字工匠”。结合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工作,加强培训、推广和社会氛围营造,提升干部及市民的数字素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会同龙头企业构建多元化数字人才培育体系,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数字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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