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量: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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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莆政办〔202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莆田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市委“三大战略、两大支撑”部署要求,增强我市创新竞争力。

  到2025年,全市创新投入明显加大,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创新平台不断涌现,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成“1234”科技创新体系,助力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莆田市“1234”科技创新体系,其中“1”是指打造一座城,即莆田科创城;“2”是指科技创新的两大主攻方向,即新材料和智能化;“3”是指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协同,政府引导科技创新,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为科技创新提供服务;“4”是指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行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聚焦新材料和智能化,推动产业链协同化。推进产科教一体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鞋服、工艺美术、食品、新型功能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和“四大经济”,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12条重点产业链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商业模式。加快莆田科创城建设。

  鞋服产业。鼓励企业发展智能制造,加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应用,聚焦细分领域创新产品,开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满足新消费需求。运用3D打印、元宇宙等新技术,推动我市鞋服产业向时尚产业发展。

  工艺美术产业。推广三维数字化设计、三维雕刻、3D打印等技术。鼓励企业研制或使用智能化生产设备,发展直播电商。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食品产业。鼓励企业研发食品新型配方,支持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推动食品产业和文化旅游、医养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

  新型功能材料产业。推广超临界二氧化碳发泡等技术,鼓励企业研发阻燃、抗菌、防污、透气、可再生鞋服面料以及轻质、高弹、高强运动鞋底材料。支持企业研制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高端装饰内墙艺术漆、鲜呼吸抗病毒全效水性木器涂料等新型环保涂料产品以及聚碳酸酯、聚丙烯、己内酰胺等高性能树脂产品。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可穿戴设备、高清液晶面板、电子元器件、柔性电子等。引进一批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企业。支持企业开发高端TFT-LCD液晶显示模组、柔性OLED显示模组。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新能源汽车。鼓励企业研发风电、光伏、LNG、储能等领域新技术以及氢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新产品。支持湄洲岛建设多能源互补微电网示范项目,发展能源互联网。

  高端装备产业。引进和推广“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新技术,支持云度研发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制鞋、雕刻、食品加工等智能装备,加快物联网等技术与机械装备融合应用。

  生命健康产业。结合国家级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发挥我市民营医院优势,重点开展核医学与肿瘤诊断治疗、智能诊断与早期筛查、创新生物治疗、生物制药与高端医疗设备等,鼓励企业发展健康大数据,研制智能诊断系统、智能诊疗设备和医用机器人,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新药和新型医疗器械研发效率。与北京大学合作建立莆田生物医药器械产业园。支持和推进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与健康力(莆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全国医疗器械维修研发中心”。

  数字经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重点发展平台经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强化平台思维,善于找平台、建平台、用平台,在更高层次、更大空间整合行业资源和发展要素。建设一批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定制、服务型制造、云制造、共享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建设一批数字化工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莆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分级分类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海洋经济。重点发展海产品选育、海洋生态养殖、海洋生物医药、海上风电等。加强双线紫蛤、花蛤、南日鲍、牡蛎“四大贝苗”良种资源保护,培育“真蛸”“绿盘鲍”“龙须菜”等新品种。建设数字海洋,发展智慧渔业。鼓励企业研制水下机器人等海洋装备。

  绿色经济。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究,助力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百威雪津、华峰绿色纤维、三棵树涂料等为标杆,创建一批绿色园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通过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LNG冷能综合利用,打造国家级LNG战略储备基地。以钜能电力为龙头,加快异质结太阳能电池迭代升级,做大做强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组建我市“双碳”智库。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碳交易等认证体系,衔接好省里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平台,打造“绿色双碳服务+绿色公共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的绿色经济新模式。

  文旅经济。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实施莆田文化数字化战略,对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划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快发展电子竞技、数字娱乐等产业。整合涉旅信息资源,为游客随时随地提供基于位置的信息服务,实现“一机游莆田”。积极开展旅游目的地网络营销,把湄洲岛等建设成为智慧景区。加快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引导旅行社、星级酒店等涉旅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满足游客需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卫健委、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海洋渔业局、生态环境局、二轻联社,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制定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保险、检验检测等。引进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注册公司。依托中电科创城等,招引一批科技服务机构,打造我市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推动产业链协同化。把新材料和智能化作为我市科技创新的两大主攻方向。在新材料方面,加强鞋服面料、鞋底材料、环保涂料、高性能树脂、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研发。在智能化方面,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机器换人”。大力发展制鞋机器人、雕刻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海洋机器人等机器人产业。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加快智能化转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推进产科教一体化。依托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北理工东南研究院、莆田高新区等,推进产业、科技、教育融合发展。支持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针对12条重点产业链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发展相关新工科、新商科,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究,与企业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壮大师资力量,开设相关专业,培养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持推进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与鞋服产业龙头企业共建“鞋业人才学院”,形成产学研联盟。

  牵头单位:莆田学院

  责任单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创新链和资金链融合行动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5.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集中财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支持基础研究。把科技创新投入和科技创新成果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规定国有企业每年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科技创新,国有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可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对于获得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投资平台经评估审核后可按各轮融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跟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增加全社会研发投入。依托莆田兴莆产业母基金,适时设立莆田市科技创新子基金、绿色技术银行,吸引国内外风投、创投机构投资我市科技型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营,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一批集“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莆田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加快发展科技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科技特色支行,提供研发贷、知识产权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与创投机构合作以股债结合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在全市重点园区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通过“政府搭台、市场主导”等方式,促进技术和资本的对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莆田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支持培育企业上市。建立重点创新型企业上市储备库,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并争取纳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上市提供全程指导服务。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上市,或到香港上市。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创新链和人才链融合行动

  坚持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壮大我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改进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体系,让科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9.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模式,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采取“筑巢引凤、柔性引才”策略,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和“四大经济”,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在省外、海外设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坚决“破四唯”,把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作为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建立“企业评价+政府奖励”的人才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优化人才服务和培训。制定高层次人才优待政策。举办针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的科技创新培训班。对科技型企业高管参加管理培训进行补贴,对企业开展员工专业技术培训进行补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新时代职教体系,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科技人才库,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匹配。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行动

  围绕12条重点产业链,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培育一批高端科技创新平台,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

  12.建设产业技术平台。实施“一产业链一研究院”建设工程。面向12条重点产业链,与清华、北大、中科院、厦大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每个产业链至少布局一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莆田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研究院等建设,与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培育高端创新平台。实施高端创新平台建设与培育工程,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创新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培育一批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省创新实验室建设。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搭建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动力,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14.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强化分类施策和靶向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全程指导。完善“小升高—高壮大—规改股—股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机制,对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给予不同的服务和支持。对首次认定的、培育库入库的、外省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在办公场地租赁、技术人才引进、研发设备购置等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资金补助,支持它们到境内外上市。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围绕“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通过并购或自建等方式在国内外设立研发机构。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6.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动力。研究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落实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企业专利托管、侵权预警、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处力度。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首购产品,政府应当首先采购。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全覆盖。鼓励企业申请专利,购买科技成果。完善中小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建好镇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现镇街全覆盖,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围绕12条重点产业链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加快培育技术要素市场,推行“互联网+科技服务”,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

  18.培育技术要素市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部门,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为技术转移提供技术筛选、交易对接、专利评估等专业服务。构建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9.推行“互联网+科技服务”。建设市创新云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在线科技服务。探索建立科技成果电子交易平台,培育技术要素市场。支持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研发水平。通过政企直通车、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向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推送科技政策和科技项目申报信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导向,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围绕荔枝、文旦柚、枇杷、桂圆、南日鲍等莆田特色农产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善先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加大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力度,促进水肥一体化。加强水产养殖苗种繁育、遗传育种改良技术研究,研发优质、高效、多抗、安全的水产新品种。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农业渔业领域推广物联网、5G+无人机等新技术,发展设施农业,建设海上牧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莆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创新创业,推动莆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21.加快争先进位。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弱项、补短板,提高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开放创新和持续创新力,确保全国排名不断晋升,力争进入全省前三名。

  牵头单位:莆田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2.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工程”,不断完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链。完善“一区多园”机制,推进滨海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城北工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莆田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3.推进创新创业。支持创客梦工场等双创载体建设,加快发展“孵化+创投”“互联网+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方式。建设一批网上创新工场、虚拟创新社区和数智工坊等创新孵化基地,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成立市创新创业协会,完善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指导等配套服务,健全“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链条。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双创基地,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鼓励企业参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发掘优秀项目和优秀人才。

  牵头单位:莆田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创新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使创新发展工作务实推进。制定我市科技创新和人才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区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科技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与本战略配套的政策措施。优化制度设计,改变把产值规模、固定资产等作为企业获得科技资金的硬性条件,注重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销售额增速、纳税额增速等,优先扶持那些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探索“揭榜挂帅”“军令状”“赛马”等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科技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和政策兑现速度。构建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试错容错免责机制。

  (三)加强市县联动。加强市和县(区、管委会)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联动,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重点人才进行重点支持。对市科技局确定的重大创新项目,县(区、管委会)要有配套资金支持。强化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职能,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强化督导实施。健全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机制,将本战略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加强对政策、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价,及时跟进、及时调整,确保科技创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五)营造创新氛围。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技素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提升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2023-2025年莆田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

  2.莆田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任务和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