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3-07-13 浏览量: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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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委知领办〔2023〕4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福建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6月6日

  

福建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扎实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及《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深度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提供优质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与产业品牌联合、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助力企业核心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布局突破。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面向农业农村,支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

  二、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高质量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聚焦区域产业优势,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高标准运营“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开展服务,培育省内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推进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服务大中型企业创新发展。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帮助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商标品牌培育、版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工作,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高校院所创新全过程,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效应,服务高校院所研发创新活动。

  三、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自身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质量监控,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利挖掘、申请文件撰写等专业素养。强化代理机构与企业的深入沟通和交流,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宗旨,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商标注册代理、专利申请代理基础性服务,坚决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为企业商标品牌策划和高价值专利布局、形成专利和商标品牌保护矩阵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推进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设计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四、深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专利诉讼代理人等法律服务队伍的职能作用,推进知识产权诉讼代理、维权援助、调解等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拓展企业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研究制定创业投资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指引,为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提供支持。拓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五、拓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范围。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或主导专利池构建,助力创新主体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经纪服务,畅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渠道。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担保等增值服务,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有效融合。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知识产权评估与信息、咨询等服务融通发展。

  六、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效能。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智能化为导向,支持商业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产品开发,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强福建省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产业导航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化、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科研机构、图书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持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开发专利数据库及其他高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七、拓宽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机构,拓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政策咨询、管理咨询、实务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鼓励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商标品牌管理、专利导航、标准贯彻、标准必要专利指引等专业服务。鼓励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公益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组织开展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活动,为企业产品出口、海外投资、技术合作、品牌输出、标准推广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助力知识产权服务贸易。

  八、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加强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执业备案。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全覆盖。推进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大数据监管,运用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评价系统及公开的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评价数据,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九、引导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福建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福建省商标协会等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不规范行为实施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引导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探索开展从业人员能力评价。鼓励设立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网点,支持公益代理和维权援助。

  十、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渠道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监控,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发动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等社会力量,开展违法代理线索暗访、调查、证据收集协助等工作,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鼓励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充分发挥社会评议和监督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十一、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自治。督促代理机构和代理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年度报告制度,推行实施服务质量承诺,促进机构合法规范经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强化质量监控。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自觉依法依规执业,自觉落实服务质量承诺,自觉遵守行业道德,自觉抵制恶性竞争,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代理,自觉提升综合服务和自治水平。

  十二、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数字支撑。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联动,强化数据监管和信用评价,引导和优化服务供需对接,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鼓励在专利导航、标准贯彻等领域,充分运用国家专利导航服务平台和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专利导航、标准贯彻数字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十三、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支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增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开发精品课程,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持续开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的工资待遇。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十四、完善行业标准和分级分类评价体系。鼓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构建涵盖基础标准、支撑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体系。争创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基地,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贯标行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标准,引导行业组织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评价,强化信用联动和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