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
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现予公布。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重新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一并予以公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同时废止。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4月21日
注:*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7种),**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12种)。
版权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图片、音视频及文章,仅为传递更多资讯信息,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图片及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4、本网站的所有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做为营利性使用;若仅做个人欣赏、交流等非营利性使用,请标明出处。让我们共同尊重所有版权。
5、如有任何的意见与问题,请联系本平台编审部,发致电子邮箱:7737099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