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08/01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信用办),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及学员: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夯实信用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基础,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22﹞4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今年下半年在我市举办1期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班,培训人数不少于70人,培训计划目标表详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地点与时间
(一)培训方式
今年全省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继续采取市场化方式组织开展,省信用办鉴于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联合征信公司)通过了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我省2022年度培训和认定工作由该公司承办。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为主的方式,根据学员工作性质和要求,集中授课主要安排在每周五、六、日进行(具体课程表另行通知)。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暂定在8月中旬至10月下旬。考试时间由省统一安排,暂定在11月中上旬。视防疫抗疫需要,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
信用管理师(三级)主要培训对象为: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科研教育机构从事信用管理及与其相关工作的人员,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开展信用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的企业)从事信用管理及与其相关工作的人员,有志于从事信用管理工作、学习信用管理知识的个人等。
四、培训内容
信用管理师(三级)主要采用信用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集中学习培训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与监管,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及实务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2800元/人(含教材费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330元。考试未能通过的学员可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免费听课,补考学员需缴纳考试费用。三级理论知识考试费70元/人,技能操作(专业能力)考试费260元/人。
六、培训组织
在省信用办、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下,由省联合征信公司协同其在地方选定的信用服务机构落实培训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教务协调、考务安排、评价申报与获证等工作。市县(市、区)两级信用办(经发局)做好组织指导、宣传发动、学员组织等工作。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负责教学师资安排,承担课程教学和考试复习等相关工作。
七、证书颁发和证书效用
评价机构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证书式样,由评价机构用印,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形成电子证书,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数据库。用人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行打印包含个人信息和二维码的纸质证书,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查验。已颁发的证书将在信用江苏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和提供查询。
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对经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有同等待遇,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信用管理师(三级)、信用管理师(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一级)岗位的职工,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选评优、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分别比照助理级、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八、学员注册
1. 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为给学员提供便利,此次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审核,报名网址:http://jslh.jndj.ks.zjyun.org/login。学员注册登录网址填写信息,报考省市选择“南通市”,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自行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审核时间为1—2个工作日)。
报名人员可以从“信用南通”网(http://xyb.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电子表格,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报名不需要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报满为止)。
2. 报名缴费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逐一电话告知审核情况,请审核通过人员将相关费用转账至省联合征信公司银行账号,户名: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20240000002229。
转账时务必备注:“南通+参训人姓名+信用管理师(三级)”或“南通+补考人姓名+补考助理”,参训人员姓名与报名人员姓名必须一致,备注中不需要“+”,如:南通张三信用管理师(三级)。
3. 补充材料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职业资格认证条件,无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参培人员需提供补充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大专以上学历证明(1962年前出生可持有中专学历),2001年之前毕业的以及党校、军校学历的可以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3)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档(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 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
(4)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6)附表内的信用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报名表、技能等级评价申请表、工作年限承诺书;
(7)所在单位从事信用管理及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个人报名此项不需要提交)。
九、其他
1.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管理人才培训,充分认识到信用管理人才培训对我市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报名,按照培训计划目标表组织人员参培。
2.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及园区、备案信用服务机构、今年申报省及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应合理安排好工作,派员参加学习培训。培训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时应严格落实各级防疫抗疫各项要求。
3. 各县(市、区)应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网站、本地主流媒体和相关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客户端加强宣传,请及时将宣传截图等报送市信用办。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信用办联系人:陆蔡捷、杨婷婷,联系电话:85215704,联系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发改委信用建设处(培训组织等)。
南通班联系人:张晓彤、唐季叶,联系电话:89152211,移动电话:13382145137,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科技园产业园4—210室(具体报名、培训事宜、材料报送问题等)。
各县(市、区)联系方式,海安市:卞颖,88859909;如皋市:章旭,87650975;如东县:赵海亮,81996298;启东市:周鹤,80799008;通州区:黄帅,86548181;崇川区:成浩,89088529;海门区:王斐斐,68021685;开发区:许航,85925386(报名组织、学员组织等事宜)。
报名联系QQ群:群号741349445(群二维码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