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综〔2022〕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企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全方位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根据《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按程序组织评审、公示,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福建御冠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辉阳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日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恒捷实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第六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现予以公布并给予每家获奖企业100万元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广大企业、行业组织及质量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积极带动提升产业质量效益,为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