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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24年1月8日民政部颁布【第69号】令,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积极响应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分支机构在举办各类会议或活动前务必把握以下几点:
1、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或活动前须报当地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同时报本会同意才可举办。
2、务必提高警惕,注意筛查本姓氏有无其他组织冒用“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本氏委员会”名义开展活动,如有应及时报告本会和当地有关部门。
3、不举办未经批准而以“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某氏委员会”冠名的省内外宗亲交流、捐资建祠等活动。
附件:
1.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