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专家的通知

栏目:认证服务 浏览量: 142
分享到:
关于征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专家的通知

各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

  为了更好组织和发挥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服务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我厅现面向各机构征集技术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组专家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认监〔2024〕12号)要求,协助认证主管部门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创新,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工作组专家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03号)要求,协助认证主管部门开展认证行业监督管理和对策研究,助力提升认证公信力和市场信任度。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组专家申报资格条件。

  1.熟悉质量认证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认证规范规则,合格评定系列国家标准和基本原则,具有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领域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合格评定理论知识水平;

  2.具有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和确认的认证资格;

  3.有认证工作经验,能够积极、连续、深入地参加相关认证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组会议,完成工作组分配的工作;

  4.具备较高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参加服务经济社会的必要资源,并能参与认证服务经济发展相关问题调研、分析诊断、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验证等相关工作。

  (二)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工作组专家申报资格条件。

  1.熟悉相关认证国家标准和规范规则,具有从事认证相关活动的实践经验,精通认证领域的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

  2.具有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和确认认证资格;

  3.能够认真完成对口工作组安排的工作;

  4.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参加该项工作的必要资源;

  5.具有认证公信力监管工作经关于征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专家的通知验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拟参与申报的专家须填写《工作组专家申请表》(附件 1)和《申报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合格评定处(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同时发送)。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方网站首页—便民—检验检测服务—资料下载栏目

  联系人:尚耀明

  电  话:0431-85237095、13844161386

  电子邮箱:sym1112@163.com

  附件:

  1.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专家申请表

  2.申报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1-2: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认证公信力监管效能专家申请表及申报专家信息汇总表.doc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