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栏目:宣传推广 浏览量: 119
分享到:
德化县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来源:德化网   作者:德化县见义勇为协会


   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德化县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在接到举荐材料后,从严从细从实开展调查,拟对曾华基、张建榕于2025年2月2日晚20时许,在德化县龙浔镇龙南市场青年路力救一名跳河女子的英勇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曾华基,男,1974年9月生,德化县浔中镇人。张建榕,男,1973年3月生,德化县南埕镇人。2025年2月2日晚上20时许,曾华基与张建榕行至龙浔镇龙南市场青年路一休息椅时,发现一名短发女孩面朝浐溪,双脚悬空跨坐于护栏上,疑似有跳河轻生的念头,随时会坠入冰冷河水的危险。曾华基二人见状立刻冲过去,冒着随时可能被一同拽下河里的风险,齐心协力将该女孩救下,并向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该女孩自称是三明尤溪人,因家人抛弃而产生轻生想法。曾华基二人先对其进行耐心劝解,见天气寒冷,带其到饮品店买杯热饮暖身子并继续安抚女孩。当得知该女孩无处可去时,曾华基二人将其安顿在瓷国明珠酒店,张建榕并支付住宿费。为防止女孩再次发生意外,曾华基二人与该女孩建立微信群保持联系安抚开导,并在微信群内发红包给该女孩解决燃眉之急。在确认女孩情绪稳定后,曾华基二人才放心离开酒店。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日结束(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德化县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 0595-23562023(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地址:德化县浔北路6号(德化县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德化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