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92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栏目:检验检测 发布时间:2023-11-18 浏览量: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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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92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92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来源: 食品世界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 492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4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浏阳市九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碧野贞泉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安县舜大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舜大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洞口县雪峰露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雪峰露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龙阳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景之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宁乡甸旺家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长沙千壶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湘米烧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GBT20822-2007《固液法白酒(含第1号修改单)》要求。湖南长沙千壶客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东安县万佳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正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萝卜(泡椒味),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正发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标称湖南省匠人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烘烤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省匠人心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益阳市福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蛋黄酥(糕点),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双峰好润家超市销售的,标称涟源市儿童食品厂生产的大芝麻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永州市零陵百宾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豆沙味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州市零陵百宾食品加工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溆浦卢峰镇佳惠生活服务中心销售的线青椒,镉(以


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醴陵市纳多多生活超市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宁远新百家商贸有限公司杨家岭分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汩罗市天恒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永州、怀化、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第29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