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国务院35号文件有关要求 务实推进绿色印刷工作

栏目:环境标志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量: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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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国务院35号文件有关要求 务实推进绿色印刷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为积极落实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有关“鼓励使用环境标志、环保认证和绿色印刷产品”的要求,11月1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和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绿色印刷推进会。环境发展中心副主任程春明作为嘉宾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为全国首批获得绿色印刷认证的六十家印刷企业颁发了认证证书

    会议宣读了新闻出版总署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首次发布了《绿色印刷手册》,为全国首批获得绿色印刷认证的印刷企业颁发了认证证书,并现场展示了该批企业生产的各类绿色印刷产品,地方管理部门及企业代表还就如何推进绿色印刷实施进行了交流发言。

    环境认证中心和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