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日报
春节后刚复工,惠安县就有4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93.5万元。
“去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发证时间是12月14日,由于没有及时取得证书,因此在预缴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没有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这次政策送上门,为我们开年节省了一大笔预算。”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曾范生说。
为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速”,增强企业创新内生动力,落实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惠安县税务局第一时间获取2022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单,精准分析筛选出4家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
日前,惠安税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现场辅导企业更正申报,从政策享受到退税手续办理,实行“一条龙”辅导。惠安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大力支持区域内企业创新,持续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