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信专家智库管理办法

栏目:其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量: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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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信专家智库管理办法

鉴信专家智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信用品牌行业专家及相关行业专家在本机构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本机构的服务能力,按照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信用品牌行业实际和鉴信信用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业务的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家是指在本行业及相关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或有造诣的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具体包括信用、品牌及其它相关领域的研究、咨询服务、教育培训、信息化、标准化、知识产权、智能化、信用管理、品牌建设、金融、法律等专业。

第三条   按照本机构规定由鉴信技术委员会设立高端人才专家智库(简称专家智库),技术委员会具体负责智库的建设和专家活动组织。技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技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高端人才专家智库等人选由技术委员会确定,报本机构留档备案。技术委员会主任每年向本机构书面报告工作。

第四条   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专家换届、续聘、增补由技术委员会审定,报本机构确认,由本机构颁发聘书。

第五条   专家基本条件

1、甘于奉献,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个人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具有大专(相关专业服务工作不少于5年及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可优先推荐

3、具有丰富的信用、品牌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或担任主要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能适应相应工作。70周岁之后的科级或以上退休老领导可挂名指导服务。

第六条   智库专家入选程序:

1、专家本人提交《高端人才智库专家信息登记表》和相关身份、学历、职称、成果等证明材料;

2、本机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核实专家信息,提出初步意见;

3、本机构技术委员会确定专家名单;

4、专家任职材料报本机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颁发证书。

第七条   智库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独立对各类专业咨询事项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参加专家智库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专家智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获得参与项目评价、咨询评估等活动的劳务报酬;

5、以书面方式辞去智库专家职务。

第八条  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机构安排,代表本机构参与政府、企业、行业召集的有关政策、技术、管理等第三方咨询和评估活动;

2、根据本机构工作需要,参与本机构组织的信用品牌行业A级以上企业、信用企业、绿色产品品牌企业、数字电子等资格和等级评估,以及行业相关绩优评定工作;

3、承接本机构开展的有关行业调查、信誉评估、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标准修制定、项目咨询以及教育培训等专业活动;

4、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地进行专业活动;

5、对所提出的咨询、评价、评估、评定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6、对参与上述工作中获知第三方的商业机密、信息资料以及评审评定情况应严格保守秘密;

7、接受本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8、每年参加智库活动不少于3次。

第九条   智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本机构解除聘任并在专家信誉栏中留下记录:

1、不遵守保密工作要求;

2、不能客观、公正、科学地履行职责;

3、拖沓敷衍所承担的工作,影响工作进程;

4、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5、其它违纪违规,影响本机构声誉。

第十条  本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家或推荐相关行业专家、不定期修改本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机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鉴信信用认证有限公司

20238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