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新闻网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支持举办重点促消费活动,力争对接引进民企新兴产业制造业项目25个以上,新签约亿元以上招商项目200个以上……春节前,福州市印发《关于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主要包括10个方面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对符合2024年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且一季度产值增幅不低于用电增幅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配套奖励最高可达40万元。
实施春节期间企业用电奖励方面,对春节期间用电量达5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实际用电量给予0.02元/千瓦时的用电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
支持企业新增纳统方面,市财政按照“榕升计划”奖励政策对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方面,紧抓春节、元宵节、消费促进月等重要消费节点,围绕“全闽乐购 跨年迎春”等促消费主题,举办重点促消费活动,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供需对接活动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的奖励。
保障工业企业用工稳岗方面,对春节期间符合要求的工业重点企业,按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为福州市重点企业引进各类劳动力,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予以引工奖励。
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对一季度开工建设的工业技改项目,在融资贷款贴息、项目投资补助等方面予以补助。
做好一季度招商对接方面,以侨胞、闽籍异地企业家等返乡过节为契机,组织开展上门招商、“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和集中招商推介等活动。
强化企业协调服务方面,做好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组织银企融资对接,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尽快启动和恢复生产。
帮助企业融资纾困方面,推动各金融机构有效调动资源,加大对福州信贷投放,提升稳企纾困政策支持成效。
加快政策落地见效方面,鼓励各县(市)区出台配套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