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安全健康对于
每个人
每个家庭
每个企业来说都是首要大事
保证安全才能让生产
生活稳步持续发展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日
是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主题是“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为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让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
懂得用《职业病防治法》
保护自身的职业健康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职业病防治法到底是什么?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哪些?
2013 年12 月23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 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职业性皮肤病,9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性传染病,5种;
职业性肿瘤,11种;
其他职业病,3种。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什么是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鉴定是指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再诊断的过程。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哪些?
受教育、培训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职业健康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危害知情权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场所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获得劳动保护权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检举、控告权
劳动者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拒绝作业权
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参与民主管理权
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以下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二)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四)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该如何行动?
劳动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积极预防职业病:
上岗前劳动者要做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
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或通过媒体、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职业健康保护,用人单位该如何行动?
用人单位应注意劳动保护,关爱职工健康,采取以下行动保护劳动健康:
为劳动者提供卫生、环保、舒适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加强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
建立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管理责任制;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