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福建省发展循环经济总体思路的建议

栏目:循环经济与资源利用 浏览量: 498
分享到:
对福建省发展循环经济总体思路的建议

——来源:福建人大网 2009-02-02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强调:“将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区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缺少自然资源的福建省来说,是响应中央号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研究提出福建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对于谋划福建“十一五” 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起源于工业经济,其核心是工业物质的循环。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倡导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建立“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新经济模式,以彻底改变“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的直线、单向流动的传统经济模式,从而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循环经济的建立依赖于以“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 (recycle)”为内容的行为原则(称为3R原则),每一个原则对循环经济的成功实施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因为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流程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而废物再生利用和重新循环只是减少最终废物产生的方式之一。


    循环经济是一种“三赢”经济。衡量可持续发展有三个指标:经济上要创造更多价值、环境上要减少环境污染、社会上要解决人口就业。事实表明,循环经济能够把经济、环境、社会三者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它可以使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从而解决环境问题;它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它还可以拉长生产链,增加就业机会,从而有利于社会发展。


    在工业经济系统中,循环经济有以下三种循环,或称三个层面上的物质循环:小循环——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中循环——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大循环——整个社会的物质循环。


    二、福建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为目的,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统筹人口、产业、基础设施、资源和环境五大要素的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探索建立符合福建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


    原则:一是资源有价,污染付费原则;二是经济效益和环境统筹兼顾,既循环又经济原则;三是总体谋划,重点突破原则;四是市场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


    目标:福建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是转变我省发展模式的重要途径,其目标是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使GDP在“变大”的同时“变轻”、“变绿”。福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可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于2010年之前,在福建重化工业持续发展阶段,争取使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增长速度显著下降;第二阶段于2010年之后,在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加速发展阶段,争取使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总体增长速度明显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并率先在全国建成资源节约型省份。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6吨标煤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110立方米/万元,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0%,节约用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人均生活垃圾“零增长”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福建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   


    福建推进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可以简要概括为“四个三”:


    1、三管齐下:要结构性降耗、技术性降耗和制度性降耗三管齐下,探索资源节约的治本之策。资源消耗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福建目前正处于重化工业加速发展时期,能源、原材料消耗较快增长不可避免。现阶段降低资源消耗水平必须同时通过结构降耗和技术降耗两种路径,并以相应制度作为保障。制度性保障所带来的能耗降低,也可以称之为制度性降牦。


    2、三个层面推进:要从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三个层面加以推进,构建从单体到系统的物质闭路循环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从三个层面上展开:一是企业内部的小循环,通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减少物料的使用,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目标;二是企业间或产业间的中循环,如生态工业园区,把不同的工厂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个企业产生的废气、废热、废水、废渣在自身循环利用的同时,成为另一企业的能源和原料,减少园区对外界的资源依赖和环境压力;三是生产和消费领域的大循环,发展能把各种技术性废弃物还原为再生性资源的静脉产业,例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水回用、废热回用等。另外,还要发展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物质消耗和废物排放为特征的生态型居住园区,通过自然化的设计降低居民社区的能源、用水、土地等消耗并能使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回收利用,从而有利于实现生活系统的减物质化和减污染化。


    3、抓好三个环节:要实行输入端、过程中、输出端三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有机结合。福建发展循环经济,要按3R原则的优先顺序,注重从末端到全过程管理的转变。这种预防为主的方式在循环经济中有一个分层次的目标:A.通过预防减少废弃物的产生;B.尽可能多次使用各种物品;C.尽可能地使废弃物资源化和堆肥;D.只有当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不能实现时,才允许将最终废物(这部分被称为处理性废弃物)进行环境无害化的处置。福建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不是仅仅减少待处理的废弃物的体积和重量,使得诸如填埋场等可以用得时间长—些,相反,它是要从根本上减少自然资源的耗竭,减少由线性经济引起的环境退化。


    4、三方联动:要形成市场、社会、政府三方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格局。政府通过采取鼓励性的措施激发多元主体的积极性,结成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循环经济。市场层面,主要是利用市场与价格信号来配置资源,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企业在一些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领域进行自发投资,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基于市场的手段,—方面可以减少某些不必要甚至有害于环境的补贴,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公共财力的开支。目前,由于在有些环节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市场机制或市场发育不完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创建市场,比如明确资源和环境产权、私营化、建立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权以及建立区域性的补偿机制等等形式都可以提高市场化的程度。社会层面,主要是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社会氛围,使资源循环利用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通过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使消费者能够有更充分的信息进行选择,从而抵制对环境有害的产品和服务,使用对城市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例如:启动的能源效率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在低效率(但可能更便宜)用品和那些起初花费多但运行成本低的用品之间作出选择。或者将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公开,使得公众能够监督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遵守程度。鼓励公众自接参与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在我省重大项目的环境评估中增加公众听政的内容。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识。另外,还要积极培育和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政府层面,主要是政策支持和制度约柬,政府应该在企业和社会无法有效运作的领域发挥作用。编制发展循环经济中长期规划并制定指导目前行动的实施细则,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出台支持循环经济的各种鼓励政策,加快循环经济在各个层面上的试点及示范工作,搭建技术平台,并且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良好氛围。


     三、福建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


     初步设想,福建发展循环经济要重点在以下八个方面加以推进。


    1、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资源环境友好型产业。要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同时,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按照“两个优先”的方针,优先发展能发挥城市功能、资源消耗少和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大的重化工业外延式发展,控制总量规模;加快淘汰小冶金、小水泥等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劣势企业;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争取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2、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控制能源消耗的快速增长。要推进商业、商务节能,在大型商场和商务楼宇积极发展燃气空调及分布式供能系统。要推进集中供热,在用能相对集中的地区和工业园区推广实施集中供热,限制分散用煤,鼓励使用天然气。要推进热电联产,在化工、医院等用热大户,推广使用以天然气或余热气为能源的热电联产装置。要推进建筑节能,适当提高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和产品。要推进生活节能,推广使用节能型家电和绿色照明。要推进交通节能,在交通行业推广使用节油和代油新技术,淘汰高能耗的运输设施。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平潭、东山等风力资源丰富的沿海滩涂建设风力发电场,在农村和新建小区推广利用太阳能,建设太阳能示范住宅,鼓励使用沼气等生物质能。


   3、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减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土地的消耗。要加快郊区城镇建设,提高城市的规模和等级,以新城建设为重点,尤其要加快建设若干个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进一步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以中心镇为依托,归并乡镇;减少一般镇的数量;要加大工业进园区的推进力度,落实园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撤销没有城镇依托和开发程度较低的乡镇工业区,归并零星工业点。要集中规划建设一批农民集中居住点,置换农民现有宅基地。要建立并实施完善的福建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加快制定郊区城镇、农村集中居民点、郊区大型商业设施、全省仓储和物流行业等对土地占用较多的领域、行业的用地指南,分类提出项目用地的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率等指标的下限,并作为审核项目合理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   


    4、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要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要积极采取工程性节水措施,推进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工业企业用水设备节水改造,通过开展中水回用项目试点、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供水管网等推进生活节水。要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意识,鼓励节水行为,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要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和用水指标控制制度。要研究建立有利于节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要发展节水产业,启动节水设备、产品认证认可工作,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5、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工业污染排放。要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冶金、有色、信息、化工、医药、电力、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和畜禽养殖业、餐饮业、旅馆等农业和服务行业的清洁生产。要继续扩大试点,增加清洁生产企业试点的企业的数量,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工作,使其逐步向生态工业园区发展。要把推进清洁生产和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研究开发并推广使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成套设备。在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中,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实施要通过技术进步,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清洁生产。要加快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机构作用,全面推广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


    6、发展生态型循环农业,控制农业的面源污染。要通过产业化发展促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环保型畜禽养殖基地、一批食用菌生产基地及一批畜禽粪有机肥处理中心,便于畜禽粪的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要推广使用畜禽粪有机肥料。加强农业污染面综合治理,将畜禽粪便作为优质的有机肥料进行资源化利用。科学确定农业生产中化肥与有机肥的施用比例,减少化肥使用量,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争取每三年在全省基本农田实施有机肥一次,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要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减少秸秆产出量。有效控制秸秆焚烧,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继续完善秸秆和畜禽粪便制成有机肥料的工作,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同时也为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奠定基础。


    7、加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提高输出端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要建立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新型回收网络,开办各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吸纳和组织包括个体经营户在内的从业人员进入交易市场开展合法经营,形成废旧物资产生、回收、利用良性联动发展的产业链。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推进建立覆盖全省的回收、交投、分拣和加工利用的废品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生活垃圾生物转化、能源转化利用,提升无害化水平。对目前存在的大型生活垃圾如大件家具、废旧家电、废弃电脑等进行收集和再生利用。要加强工业和建筑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继续做好对粉煤灰、冶炼钢渣、燃煤炉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建筑渣土和建设工程废弃物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努力增加建筑垃圾环保制砖。


    8、推进产品适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要推行“绿色包装”,实现源头控制。在包装设计时要考虑节材、节能,按照包装废弃物可以反复使用、能再生利用、易于自行降解、焚烧和填埋的优先次序选用包装材料;要对商品包装实施环境标识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包装产品,促进生产者进行绿色包装;对保健品、礼品、月饼等过度包装较为严重的行业,制定适度包装规定,规定其包装物的体积、重量或成本不得超过产品本身的一定比例;推行包装生产者责任制,规定制造商必须通过自行收购、委托销售商收购、委托专门机构等回收其产品包装物。要鼓励适度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实现过程控制。规定政府采购要采购一定比例的再生产品,鼓励大型商业企业、连锁超市等使用及销售再生材料、再生包装产品等;在某些单位禁止使用难降解和难回收利用的包装物的产品,对商业企业使用塑料袋的行为实行收费制度;对污染环境具有潜在可能性的产品建立包装物抵押金制度;规定销售商有义务回收销售包装和二次包装。要加强回收网络建设,提高末端回收利用水平。重建回收网络,组建包装废弃物回收公司,构建社区回收服务体系,成立社区回收站;建立包装废弃物供求信息市场等。


    四、福建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途径与对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而要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从制度创新人手,实施一系列相互配套,切实有效的政策。   


    第一、必须彻底转变单纯追求GDP的政策目标。这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转变观念,在制定和执行“十一五”规划时,把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宗旨。有必要研究制定区域可持续发展指数,作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评价的重要参数。各市县应在普遍开展循环经济区域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


    第二、要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鉴于我省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环境意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迫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压力忽视环境保护,甚至对污染企业提供保护的现状,应大力进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制度创新,改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防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创造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新的环境保护机制,提高管理的权威性和环境管理的效率。


    第三,在政策层面上,要建立消费拉动、政府采购、政策激励的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一要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产品的标示制度,鼓励公众购买循环经济产品;二要在政府采购中,确定购买循环经济产品的法定比例,推动政府绿色采购;三要通过政策调整,使得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例如,对于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在增加环境(污染排放)税、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以对于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建议专门设立环境技术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等公用性事业方面适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第四,完善我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制定法律和政策是重要的,落实和监督执行更重要。在公布城市环境质量、重点流域市县界断面水质状况的同时,建立企业环境表现公开制度,鼓励公众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评估和巡察制度,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布结果,促进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第五,编制国土整治综合规划。根据我省人口、资源分布不均衡,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省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影响具有明显的跨地域扩散的特点,应该针对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的现实,对全省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进行大规模的统一规划,对各地区在全省发展过程中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对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式实行严格的控制;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偿,防止落后区域以赶超为目标盲目发展,并鼓励这些地区的人口向经济密集区合理流动,减轻人口压力。支持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较强、潜力较大的区域加速发展;鼓励经济密集区在环境容量的范围内,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的同时,不断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强度,把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最终目标是建立循环型社会,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